4月6日,天津市武清县人刘文合因诈骗罪、重婚罪被长兴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5万元。10年的行骗生涯最终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2006年10月11日上午,长兴县雉城镇姚家村村民郑学军将一个衣着光鲜的中年男人扭送至当地派出所,怒告这个自称是“县组织部副部长”的男人骗了他10多万元钱。11月27日,派出所又接到一农妇的报案,称此犯罪嫌疑人涉嫌重婚罪。至此,一个撒了整整10年的谎被揭穿。
用同一个谎言娶了两个老婆 刘文合今年49岁,20多年前他还在部队当兵时,认识了长兴县槐坎乡的姑娘阿珍。1986年12月两人结婚并生下一女。 刘文合从部队转业后回到长兴,买了辆汽车跑运输,和老婆女儿一起生活。当时妻子是邮电局的职工,这让刘文合多少有些自卑,为了在家中乃至在社会上挣足面子,刘文合开始对妻子和朋友们说,自己在县委组织部任职。刘文合每天都会按时“上班”,有时还要留在单位“加班”,在妻子面前表现得非常敬业。 1996年一次偶然的机会,刘文合认识了小他14岁的农村女孩小凤,他向小凤隐瞒了自己已有妻小的事实,并称自己是县委组织部的干部。两人认识没多久就同居了,一起住在小凤的娘家。第二年两人生下了一个儿子。 阿珍和小凤做梦都没有想到,她们同住一个县城,拥有同一个“优秀”的丈夫,而这个丈夫周旋于两个女人之间长达10年,却没有露过一次馅。
还是这个谎言骗了他人几十万
在县委组织部“工作”了这么多年,刘文合却一直很穷。 2004年5月的一天,刘文合从小凤家出来,遇到同村开小店的郑学军,闲聊中得知郑想买某单位一处空房,但该单位却无意出售此房。这是一个绝好的机会。一星期后,刘文合找到郑学军,对他说:“我是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和这个单位的领导很熟,房子的事没有问题。”郑学军非常高兴,拿出6万元定金给刘文合,且没有打收条。 就这样,从2004年5月至2005年4月,刘文合先后从郑学军手上骗得现金13万元。 2004年下半年,经营花木的徐某想要在长兴县雉城镇购买土地建房,刘又以“组织部副部长”的身份先后从徐某处骗得现金16.9万元。
撒了10年的谎最终被揭穿 2006年,郑学军见买房无望,便开始向刘讨回钱款,被逼紧了,刘文合于当年6月还给郑学军4万元钱,之后便杳无音信。 2006年10月11日上午,郑学军在长兴县雉城镇意外地碰见了刘文合,遂将其扭送到派出所。 刘文合被抓后,其在外面另有家庭的事也被传开,阿珍和小凤都愣住了,她们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的枕边人竟然是个骗子。11月27日,伤心欲绝的阿珍向派出所报案。 |